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是确立家庭承包制度以来又一项涉及广泛、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我市作为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到2020年年底全面完成了改革任务。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全市上下涌现出一批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为全市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充分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激励农业农村战线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取得更大成绩,经基层推荐、区级评选和市级审核,决定授予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11个单位天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韩志红等50名同志天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继续奋斗,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为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设,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对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设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时代紧迫感,在全面推进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的道路上不懈努力,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
附件:1.天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天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联系人:李浩;联系电话:88290697)
附件:
天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名单.doc 天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名单.doc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207/t20220708_5929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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