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20〕2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实施方案和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10月27日,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在合肥召开安徽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省级初审专家论证会。
参会专家和相关人员共同学习了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两个《通知》精神,会议指出本次保护单位确定工作是做好我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要求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对报送材料进行认真查阅,逐项核实,初步形成评审意见,对部分材料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并根据需要,对相关申报单位要进行现场审核。
此次会议健全我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提升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省将严格现场审查,及时做好国家首批保护单位确定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及资源登记工作。
厅种业管理处、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同志,省种子管理总站、省农业科学院相关人员,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等有关单位专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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