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现保存各类作物种质资源超3万份
前不久,2019年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十大重要成果发布,霍山县发现的杨三寨神韭菜入选。
“这是本地一种古老的野生品种,主要生长在杨三寨岩石凹处或岩石上有土的地方,具有耐寒、耐旱、耐贫瘠、耐老等特性,食味鲜美、原味浓郁。种子等可入药,其生长历史可追溯至明朝,是重要的农业种质资源。”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介绍。
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正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近期,我省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据了解,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提出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此次我省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对国务院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什么是农业种质资源?“它包括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等种质资源,是遗传信息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的载体。简单地说,农业种质资源就是我们日常吃到的所有农产品的最初源头,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处长胡涛说。
据胡涛介绍,我省地处南北过渡地带,气候适宜、阳光充足、生态类型多样,是全国种质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现已累计保存各类作物种质资源超过3万份,其中不乏重要的地方特色资源,如水稻抗稻瘟病的“鸡爪籼”、小麦抗干热风的“西南成”,以及野生大豆、矮败小麦资源等。
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目前我省以科研院所为主体、地方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层次收集保护体系初步建立。省农科院建成资源保存库(圃)8个、基地5个,保存各类作物种质资源24522份。全省建立野生大豆、野生茶树、中华猕猴桃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13个;建有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47个,其中国家级保种场3个;建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7个,其中国家级29个。
从四个方面明确保护和利用重点
种质资源是核心战略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如果说种业是农业的“芯片”,那么种质资源就是种业的“芯片”。因此,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保护和利用好我省农业种质资源,选育突破新品种、提高种业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胡涛介绍,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我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从开展系统收集保护、强化鉴定评价、建立健全保护体系、推进资源开发利用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我省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工作重点,从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责任落实两个方面明确了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的责任单位。
如何让这份实施意见切合实际需要,更好地发挥作用?
据了解,在实施意见出台过程中,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省有关单位,对我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调研、梳理,召开工作座谈会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先后征求了各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及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单位意见,吸纳了各单位的合理化建议。
开发利用是最好的保护。记者留意到,实施意见第四部分提出要推进资源开发利用。围绕推进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要求重点做好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推进资源产业化开发等两个方面重点工作。
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挖掘、利用工作。创制的新安S、荃9311A成为国内杂交水稻两大优势不育系,全国配组品种近百个,通过审定品种40多个,推广面积近亿亩;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培育的涡阳苔干菜、南陵紫云英远销日本、韩国等地;利用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先后培育畜禽品种配套系7个;以开发淮南麻黄鸡为主的合肥老乡鸡集团,开设了800多家连锁快餐店,成为中式快餐知名品牌。
加大资金投入和用地保障,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
作为农业大省,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印发了《关于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 促进畜禽种业发展的意见》,成立专门从事畜禽遗传资源管理与技术指导的省级机构,省财政每年安排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资金800万元。今年还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水稻、小麦、辣椒,以及瘦肉型猪、优质肉鸡畜禽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向农业农村部申报了“中东部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等一批“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为下一步农业种质资源安全保存和库(场、区、圃)建设打下了基础。
“刚刚出来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用地保障,完善激励政策,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胡涛说。
在加大资金投入上,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规定,利用好农业生产、农业科技等项目资金渠道,支持做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在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方面要加大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金参与资源保护与利用。鼓励开展种质资源保险。
明确要加强用地保障。实施意见要求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用地,科学设置畜禽种质资源疫病防控缓冲区,不得擅自超范围将畜禽、水产保种场划入禁养区,占用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的,需经原设立机关批准。
完善激励政策。实施意见提出,对种质资源保护科技人员实行同行评价,收集保护、鉴定评价、分发共享等基础工作可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对种质资源保护科技人员绩效工资给予适当倾斜,在政策允许的项目中提取间接经费,在核定的总量内用于发放绩效工资。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农业种质资源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入推进种业科研人才与科研成果权益改革,鼓励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创新和技术服务。支持创新种质上市公开交易、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
(记者 史力)
http://nync.ah.gov.cn/xdzy/zydt/54151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