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102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和核验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1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21年9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2021年度),农机生产企业在我市自主投档的补贴产品信息进行了评阅,经公示,根据企业自行申请退回、违规联动及风险防范要求,现将其他符合要求的产品纳入《北京市202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见附件)。
其中,对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农业机械,应于2021年11月30日(含)以前购买(以发票日期为准),否则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对于自走式风送喷雾机、动力喷雾机拟调整补贴额,根据全国农机市场机具价格动态变化,以及其他省份反映出的相关问题,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暂停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待补贴额调整后方可办理补贴。
特此通告。
关于发布北京市202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告.pdf
附件:北京市202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xls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tzgg/32586638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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