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推进会议上,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人表示,要多措并举拓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渠道,确保完成今年全国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这是最基本要求,也是必须守住的“底线”,坚决防止因就业不稳出现规模性返贫。
据统计,2021年,脱贫人口务工收入占比接近70%。可以说,工资性收入是脱贫人口收入的“基本盘”,稳住了岗位、实现了就业,防止返贫致贫就有了坚实支撑。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达3133万人,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但需要注意的是,脱贫人口的就业还存在不少不稳定性因素。
从脱贫人口就业特征看,农村劳动力整体技能水平还不高,有一技之长且能够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还不是大多数。特别是在县域内就近务工的,虽然可以降低外出成本,但很多都是季节性务工,收入水平受岗位稳定性影响较大。从脱贫人口就业形势看,吸收脱贫劳动力就业数量较大的服务业和初级制造业受疫情冲击明显,岗位供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缩减。在这些缩减的岗位中,有的是阶段性的,等企业复工达产后,还可以继续供给;但有的岗位会直接消失,需要挖掘新的就业空间。
因此,要保障脱贫人口的稳岗就业,托稳脱贫群众增收的“基本盘”,当务之急是稳市场主体。今年以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层面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日前,国家乡村振兴局还印发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措施》,其中也包含不少支持企业稳岗的政策。从国家到地方出台的这些政策措施,覆盖面不可谓不广,含金量不可谓不高,针对性不可谓不强,脱贫人口的岗位稳不稳,关键是看这些政策落得实不实、执行得准不准、操作得细不细。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做好重点帮扶地区和返乡回流人员、脱贫家庭大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动态监测,因地、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一方面,要稳住现有岗位,用足用活各类政策帮助用工企业尽快渡过难关,恢复生产经营,提升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能力。尤其是在资金补贴、金融支持等方面,做到应享尽享、应享快享。除了服务业、初级制造业领域的市场主体外,还要确保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等平台能够稳定吸纳就业。另一方面,要拓展岗位供给,通过产业帮扶等措施,培育脱贫人口就业岗位增量,同时发挥好东西部协作机制,深化劳务对接合作,在东部发达地区挖掘脱贫人口就业岗位存量空间。
从长远看,还要持续加强脱贫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脱贫人口的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就业能力。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对一些暂时无法就业的脱贫人口,在进行政策帮扶的情况下,及时开展技能培训,并扩大农村劳动力长效培训机制覆盖范围,加快实现脱贫人口由体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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