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2021年我国脱贫人口就业规模达到3145万人,脱贫人口务工收入占家庭收入67.9%,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提供了有力支撑。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返乡留乡农民工增多,外出就业难度加大,脱贫人口稳岗就业面临新的挑战。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要以政策实施为契机,注重优先顺序,打好组合拳,突出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
政策导向要突出稳规模、增收入。把“确保今年全国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作为政策实施的重要指标。一方面,加强劳务协作,让脱贫人口“出得去”。外出务工是脱贫劳动力务工主要渠道,也是脱贫劳动力增收主要来源。要加强动态监测,摸清摸准返乡人员特别是返乡脱贫人员底数和就业需求,继续发挥好东西部劳务协作、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等帮扶体系作用,利用“互联网+就业”渠道,精准对接用工信息,提高外出务工质量。另一方面,强化就近就业,让脱贫人口“回得来”。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搭建园区就业供需平台,培育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启动一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拓展就业岗位。强化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及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发展劳务经济,激活就业岗位。目前,全国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1100多万,综合测算,一个返乡创业项目平均可吸纳6到7位农民稳定就业、17个灵活就业岗位。加强对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用好公益岗位、帮扶车间等方式。
政策投向要兼顾用工方、务工方。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须供需双向发力,力求用工务工互动共赢。应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落实企业稳岗扩岗贷款贴息、社保费缓交、租金减免、用地优惠等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并通过财政金融及一些产业优惠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加快复工复产,扩大用工规模,挖掘就业潜力。健全重点领域服务保障机制和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协同机制,完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奖补政策。比如,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或超过一定人数的用工单位,按人数给予一定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积极扶持脱贫人口就业创业,及时兑现对脱贫劳动力的就业帮扶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比如,可适当提高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补贴标准,对因疫情影响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回流人员,年内再次外出务工的,给予二次交通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积极提供咨询评估、项目策划、资金奖补兑现等服务。
政策指向要注重精准性、时效性。政策出台之后,关键要落地落实落细。在提高精准性上,一户一策,因人制宜,突出针对性。比如,根据脱贫人口的劳动能力强弱分类帮扶,对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注重帮扶外出务工、企业务工;对半劳动力、弱劳动力,注重通过公益性岗位等兜底。又如,根据脱贫人口的劳务经验情况分类帮扶,对返乡回流的脱贫劳动力,坚持“再出去”和“留下来”相结合,引导他们参与产业,扶持他们留乡创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和脱贫家庭大学毕业生,加强学校、地方、企业间合作,促其毕业后及时就业创业。在提高时效性上,着眼当下,兼顾长远,注重抓根本。能快速见效的政策举措,抓紧实施;事关长远的政策举措,统筹推进。比如,对暂时无法重新就业的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增加转岗再就业培训项目,简化程序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线上+线下”开设技能培训与就业对接专门窗口,帮助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水平。又如,推动落实企业用工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责任,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等,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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