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外发〔2022〕3号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驻陕机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为落实好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方案》,业经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协调机制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任务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 外交部 科技部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
建设方案
根据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关于“中方愿在陕西省设立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加强同地区国家现代农业领域合作”的重要倡议精神,为扎实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按照中央有关工作要求,现制定建设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依托我国尤其是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特色优势,打造技术、商贸、政策、人文等多层次交流的平台体系,探索产学研各类主体参与上合组织合作的机制模式,建设集“科技合作、人才培育、技术推广、经贸促进”四项功能于一体的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加速推动我国农技装备、优良品种和农业服务“走出去”,精准服务上合组织国家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有效助力“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和全球粮食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省部共建,充分发挥陕西主体作用和各部门协同作用。强化相关体制机制安排,加强部省间、部门间协调配合,挖掘和用好陕西省和杨凌农高区农业科技、人才、项目、平台等资源,凝聚各部门政策和机制合力,共同发挥政府部门对于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的主导、统筹和推动作用。
面向需求,坚持服务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发展的基本导向。紧密结合上合组织国家农业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基础和未来农业方向,聚焦旱作农业、生态修复、畜牧养殖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有针对性地开展交流、培训和推广,服务相关领域经贸合作,带动现代农业加速发展。
开放共享,支持引导各国和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基地建设。构建开放、高效、可持续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引导国内外一流农业高校、科研机构、涉农企业及商(协)会积极参与,充分调动上合组织各国提出合作诉求、参与合作项目、承担合作任务,推动实现农业科技和合作成果共享。
(三)建设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上合组织农业基地要聚焦开放、实现共赢的指示精神,高标准、多渠道、宽领域推进基地建设,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优化设施环境,扎实推进合作项目,力争通过5—10年的时间,把基地建设为服务上合组织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经贸高地。重点打造四大平台:农业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十四五”期间建成并运行现代农业发展研究院、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合作载体10个以上,基本形成契合上合组织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科技合作交流体系;国际农业科技及管理人才培育平台,每年完成对外农业培训不少于8000人次,打造一批富有杨凌特色、享誉国内外的培训和人才交流项目;农业实用技术对外推广平台,“十四五”期间利用上合组织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30项以上,示范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落实一批服务产业、惠民富农的科技转化成果;农业经贸及产能合作促进平台,持续落实经贸便利化,举办一系列高质量的展览展示活动,实现杨凌农高区涉农经贸规模年均增长率20%左右,推动农业成为上合组织国家经济合作的重要增长点之一。
二、主要任务
(一)创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载体。推动建立上合组织农业基地现代农业国际联合实验室,开展品种选育、节水灌溉、病虫害防治、动物医学、动植物检验检疫、土壤改良等领域联合研究,形成特色和优势。(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组建上合组织农业基地现代农业发展研究院,推动在上合组织国家农业高校、相关研究机构设立国别和政策研究所,开展区域现代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农业科技合作政策与标准研究等。(科技部、农业农村部)依托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常态化举办农业国际科技论坛等活动。(陕西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外交部)
(二)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探索建立上合组织国家多方参与的农业科技交流合作机制,支持上合组织国家优秀农业科研人员进行中短期互访交流,构建上合组织国家科研机构、高校间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建设集“产学研用”为一体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围绕上合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合作成果和发展需求,在旱区生态环境修复、农畜良种选育技术等领域推进产学研合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科技研究和成果转化。(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
(三)打造农业国际培训教育品牌。建设上合组织农业基地现代农业交流中心,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官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重点科研院所农业专家等群体,开设高质量农业技术国际化研修课程。(陕西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际发展合作署、教育部负责)依托旱作农业技术援外培训基地,以旱区生态环境修复关键技术、农畜良种选育与技术传播、扶贫发展等为主要内容,办好援外培训及其他国际培训。(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国际发展合作署、教育部、外交部、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举办农业技术远程培训公开课,推送农技短视频,开展“云参观”“云实训”等,拓展培训覆盖面和影响力。探索市场化培训模式,引入专业团队,开展模块化、系统化、品牌化的农业技术培训活动。(陕西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际发展合作署、教育部负责)
(四)开展农业大学联合人才培养。支持陕西相关高校依托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等平台,与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大学实施联合培养项目。加强面向上合组织国家涉农硕士、博士研究生等留学生的培养,促进上合组织国家优质教育资源交流互补。推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加入上海合作组织大学。(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
(五)促进高素质农民交流合作。依托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开展高素质农民创新创业、特色现代农庄建设、跨境农产品电商管理、乡村扶贫发展及互联网农产品交易等领域交流合作,组织高素质农民“走出去”培训,推动上合组织国家间高素质农民交流。(农业农村部、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
(六)建设高水平现代农业技术实训基地。围绕上合组织国家产业需求,以农业智慧服务、设施农业、现代农业管理、先进农业技术集成展示为主要内容,在国内外选定、改造并提升一批不同生态类型、不同产业类型的农业技术实训基地和若干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科技部、教育部、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
(七)培育现代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围绕上合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发展方向和技术推广重点,建立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团队培育制度,为上合组织国家培养一批农业科技推广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化人才。(农业农村部、科技部、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
(八)拓展多平台农业展会交易。推动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与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展会建立友好展会关系,加强跨境农业展会交流合作。依托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开展上合组织国家农业展览展示活动,深化与上合组织国家间农业政策、技术、贸易、产能交流合作。建立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科技部、商务部负责)
(九)提升农产品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杨凌综合保税区,推动建立农产品保税仓库。探索开展上合组织国家间农业标准化交流合作,促进农业标准互认共享。编制农产品贸易合作目录,推动打通上合组织国家农产品国际贸易绿色通道。依托中欧班列,建设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农产品贸易综合货运枢纽、农产品展示交易平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负责)
(十)强化农业经贸合作支撑服务。开发面向上合组织国家的农业技术和经贸服务网站,提供农业科技交流、投资合作、贸易分析、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建设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加工产业合作园、跨境电商产业园等项目,搭建上合组织农业基地跨境采购平台和跨境电商线上交易平台,在扩大上合组织国家优质农产品进口的同时,推动我国农机装备、优良品种、技术和农业服务等进入上合组织国家。(陕西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国家层面协调机制,强化基地建设顶层设计与协调指导;组建陕西省和杨凌示范区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扎实推进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
(二)加大政策支持。结合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任务,将建设内容纳入本部门“十四五”相关规划及有关重点工作,强化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支持力度。支持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与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建设有机融合,用好用活政策制度优势,创新工作推进方式方法,提升建设质量效益。
(三)加强资金保障。陕西省加大对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国家有关部门结合相关规划实施和年度资金安排对基地建设重点工作及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GJHZS/202207/t20220711_64044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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