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是农业农村部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通过政治练兵、业务练兵、实战练兵、军训练兵和竞技练兵,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执法队伍。在各县自行开展大练兵的基础上,11月15-16日,日喀则市农业农村局举行了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市和18个县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代表37人参加。
政治练兵,牢记职责使命
启动仪式上,上海市第九批援藏干部、日喀则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金才同志强调,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是检验和提升农业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在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到位的关键时刻,举办首届执法大练兵活动,恰逢其时。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全体执法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重要论述和法治思想,把大练兵活动作为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重要机会,把所学所获应用到实践中去,牢记肩负的职责使命,切实履好职,担好责。随后,全体参训学员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白珍同志的带领下,举起拳头,举行了庄严的农业行政执法宣誓仪式,并在“签字墙“上一一签字,表达了做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1”、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和农资打假等重大专项执法工作的决心。专业练兵,克服本领恐慌
针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事项和监管领域大幅拓宽、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普遍不足的情况,日喀则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与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和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签署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框架协议,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执法培训活动,有计划性地选派执法骨干赴内地跟班学习,借鉴吸收内地有益的行业监管措施和执法办案经验。大练兵期间,安排了《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技巧及文书制作规范》的授课,对农业农村部新颁布实施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及基本文书格式》进行了详细解读,以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和文书制作。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就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困惑进行了解答和指导。?实战练兵,敢于动真碰硬
实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办案成为执法机构的主责主业。集中练兵期间,日喀则市对市、县推送的8件农业执法案卷进行了分组讨论和评查评优,《常某某未按照农药标签标注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谭某某使用假兽药案》和《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被评为优秀案卷。据了解,自2019年日喀则市开展首届农业执法案卷评查以来,市、县两级办理的案件数量和案件范围不断增加,办案质量和文书制作规范性明显提升。特别是日喀则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主责主业,锚定“海拔高、农业执法监管水平也要高”的目标,敢于动真碰硬,先后办理违法案件12起,结束了日喀则农药、兽药、饲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零办案”的历史。2021年重拳出击,严肃查处1起经营假农药案件,顶格罚款5万元,并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不断净化农资市场环境,维护了农牧民利益,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军训练兵,锤炼优良品格
在日喀则市边境管理支队,全体参训学员身着迷彩服,参加了执法大练兵军训活动。在军事教官的教导下,大家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激情,完成了军事队列、俯卧撑以及基本的军事体能训练科目。在海拔3800米的高原参加军训活动,对大部分农业执法人员而言是第一次。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军训练兵活动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身体素质和抗压能力,有效规范执法人员的仪容仪表,又提高了农业执法队伍的纪律观念、团结观念、集体观念和大局观念,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这样的军事练兵活动应该形成长效机制,通过练兵,努力使自己成为综合素质过硬的农业执法人员。?
竞技练兵,争创业务标兵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有43部,执法职责覆盖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十多个领域。为检验农业执法人员对基本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在全行业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大练兵期间举行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预赛成绩遴选出9名学员参加决赛。经过决赛阶段必答题、抢答题两个环节的激烈角逐,昂仁县农业综合执法队次旦卓嘎荣获一等奖,定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宋飞、拉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任清获得二等奖,定结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宗巴、萨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尼玛、谢通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次仁旺姆获得三等奖。大练兵活动结束后,对获奖人员进行了表彰。?本次执法大练兵活动受到了基层农业执法人员的欢迎,取得了预期效果。下一步,日喀则市将继续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坚持大练兵活动常态化,为保障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力量。
编辑?|?索朗
审定?|?次旦顿珠
来源?| 执法队、政策法规科? ? ? ??
http://nynct.xizang.gov.cn/xwzx/xzsn/202111/t20211118_270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