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2021〕-2875号
各有关企业:
我省在组织专家对2021年企业自主投档产品第三批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产品涉嫌违规投档。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有关规定,现对部分企业的产品提出拟处理意见(详见附件),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请相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作出书面答复,于2021年11月26日前反馈我厅(盖章扫描件)。我厅根据书面答复意见,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者,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
联系人:母鑫 联系电话:028-85505872 邮箱:1436328088@qq.com
附件:四川省2021年第三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拟处理意见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四川省2021年第三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拟处理意见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11/22/b5f71c99182147ed9fb4b3a7d63db5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