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定规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变更规范》的有关要求,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黔东南小香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从黔东南州科技开发中心变更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具体承办“黔东南小香鸡”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工作,产品地域保护范围无变化。
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5日止共10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书面反映,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851-85553760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0号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2021年11月16日
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11/t20211116_71687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