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好品种审定对育种创新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及农业农村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级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修订了福建省水稻、甜糯玉米品种审定标准,拟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或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4号福建省种子总站,邮政编码:350003。
2.邮件:fjzygLc@163.com,CHENSL1971@163.com
3.传真:0591-86120179,87807208
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http://nynct.fujian.gov.cn/ztzl/xdzy/tzgg_6125/202111/t20211115_57747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