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20号),经基层推荐、逐级审核、征求意见、综合评议等程序,拟向农业农村部评选办报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推荐对象10个,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14个,先进粮食生产者推荐对象15个(名单见附件)。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郭燕梅
联系电话:028-85505452
电子邮箱:scnj@vip.163.com
附件:1.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2.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四川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11/11/833bf6ce0cbb4230989c3a7dbd9cff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