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0月30日讯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王永飞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获悉:截至9月末,新疆涉农贷款余额达9505.5亿元,同比增长11.6%,高于全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0.7个百分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11个部门出台《关于新疆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6个专项文件,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强化银担合作等方面完善政策支持框架,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我们坚持实施好过渡期支持政策,对2020年及以前发放的扶贫再贷款按规定展期,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截至9月末,全疆扶贫再贷款余额108.3亿元,同比增长21.8%。”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孙吉东说。
我区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发挥“三级联审”“五人联查”等原有工作机制优势,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继续给予全额贴息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截至7月末,新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104.5亿元,惠及29.5万户。
“我们还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政策落实力度,重点对创业就业、学生就学等领域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孙吉东说。截至9月末,新疆创业担保贷款余额35.4亿元,同比增长46.2%,高于全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35.3个百分点。
针对“三农”领域抵质押物不足问题,我区金融机构不断丰富针对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上线种权质押贷、活畜抵押贷等产品,创新推出“棉花价格保险+期货”风险分担和“政府+银行+援疆”三位一体等模式,提高贷款的可得性。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还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选择在基础薄弱、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和田地区民丰县、于田县,打造“金融助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样板工程”,发挥金融机构融资融智先导作用,助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孙吉东表示,下一阶段,我区金融机构将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金融土壤,不断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围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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