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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做好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      作者: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关于请抓紧做好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函》要求,高质量推进我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实施建设工作,就做好2022年度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级项目储备制度。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设、维护和管理本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围绕“十四五”农业产业规划,统筹谋划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县(市、区)加强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重点区域项目储备申报,逐渐形成滚动接续的储备机制。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原则,市级项目储备库将作为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支持。储备项目按年度政策,经过当年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积极组织项目储备申报。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的实施区域、建设内容、支持对象、补助标准等内容暂按2021年度政策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县级农业农

  村部门要积极发动并负责组织相关主体申报储备项目,同时对用地保障等关键环节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后,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终审入库储备。

  三、组织整县推进项目储备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整县推进是2022年项目实施重点,暂按2021年度政策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整县推进储备项目所在地县人民政府应制定方案,整县规划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包括地方配套1个农产品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审核,真正把产业基础好、主体需求大、配套政策实的县(市、区)选出来,确保整县推进实施效果。我厅将按照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顺序,经专家评审后报农业农村部审定。

  四、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系统申报管理。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将升级当前“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信息系统”,开通项目储备申报管理功能,新系统拟于202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通,开通前会下发各级项目储备管理账户密码、审核操作手册,以及主体申报操作手册(附APP下载地址)。各地市要及早开展建设需求摸底,主体材料准备等前期工作,2021年度建设项目申报管理仍在当前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或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开展。自2022年度开始,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将与项目储备申报管理在新系统一并实现。二是实行项目储备动态管理。项目储备库应采用全年申报、定期评审、批次入库、及时清退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实现项目储备常态化、制度化。首批项目储备各地市应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联系人:冯顺熙,联系电话:3728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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