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民宿将农村原有的自然属性融入市场,让民俗风情得以流动增值,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乡村旅游的经济效益。尤其在民宿产业发展比较好的地区,乡村民宿已从传统的“农家乐”转变为“民宿游”,综合性、品质化、带动力不断增强,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
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农家乐”式民宿仍然是乡村民宿的主体,此类民宿多为村民直接用自家住宅改造经营,规模较小,配套设施不够健全,有些经营资质不全、安全水平未达标。这类乡村民宿常常出现分散帮扶、布局零乱、土地租赁矛盾等问题,导致运营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难以通过产业深度融合实现规模化经营。从经营主体来看,相关从业人员多为本地及周边村民,大多数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只能简单满足游客饮食住宿等基本需求,游客一旦增多,往往疲于应付。同时,不少乡村民宿在建设时,缺乏精心谋划和精品意识,容易出现建筑城市化、活动商业化、产品同质化倾向,实时互动性差,难以留住游客。
健全完备的基础设施是乡村民宿发展的前提。要抓紧制定配套政策,着力解决制约乡村民宿发展的住宿经营合法性问题,加强有效监管和引导。要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强金融支持,为重点打造的乡村民宿项目配齐配全旅游要素,规划完善村道、餐饮、水电、通讯、消防、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在建筑环境、温情服务、文化价值等方面加以改进,让乡村民宿变得“更有故事”,满足游客多元化、个性化、精细化需求。
做大做强乡村民宿,需要创新政策管理模式,实现科学规划与发展。在尊重生态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促进社会资本高效参与,采取“村企互动、群众参与”策略,通过成立乡村民宿经营管理公司、合作社或协会等,对特色农产品资源、服务内容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规范化和标准化运营。同时,应在保持原汁原味乡土风情基础上积极推动“民宿+”,将景观农业、农事体验、研学教育、亲子互动及人文艺术等融入乡村民宿,并提供“后备箱”“伴手礼”等旅游产品,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给游客带来多层次参与感和体验感。
品牌化已经成为乡村民宿发展的新选择。比如,提起黛瓦白墙,人们会想到安徽歙县宏村;提起小桥流水,会想到江苏周庄古镇,这就是知名品牌传播的效果。各地在开发乡村民宿项目时,要增强精品意识,注重结合当地乡土元素,营造特色品牌,避免千篇一律。还要综合运用网络营销、口碑营销、体验式营销等方式,线上借助微信、微博、微视频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互动营销传播。如发放电子消费券、举办“随手拍”摄影比赛等,能给游客留下更多美好体验。
提升乡村民宿服务水平,关键在人。相关部门可为返乡大学毕业生、乡村致富能手、规划建筑专业人才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吸引他们参与乡村民宿建设运营;可与职业院校联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村进行对口指导;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乡村民宿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打造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还可加强乡村民宿从业农民的系统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技能,促进“乡村美”与“生态富”的有机统一。(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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