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农〔2021〕108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做好现代农业种业发展相关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地(单位)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用于现代农业种业发展。涉及政府采购相关事宜,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地(单位)要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依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另行单独下发)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5日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10/15/bc34acac9d734672a161840eff0292e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