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全国分区方案。本次《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兼顾油料、糖料、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目标性和统一管理的便利性,在将全国分为粮食主产区和非粮食主产区两大类型区的基础上,参考以往的《中国综合农业区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2148-2012)》、上一轮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等分区方案,在保持省级行政区划相对完整性的条件下,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含黄土高原区和西北内陆绿洲农业区两个区)、青藏区七个区域。
构建省域分区与县域分类方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分解到各省(市、区),各省(市、区)应根据省域国土空间和农业功能区划,制定省(市、区)域高标准农田分区方案。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方案应体现农业生产功能定位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布局,应将粮食、棉花、油料、糖料主产县划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县域宜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技术路径和难易程度,以分类为主,即根据山地、丘陵、平原等地形地貌,以及土壤类型、耕地主要障碍因素等划分为若干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类型区,不同类型区建设的技术路径不同,建设的难易程度不同,建设的投资标准也不相同。
二、根据承担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合理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http://www.hljagri.org.cn/rdgz/xgxx/202109/t20210929_8230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