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相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农产品“河北品牌”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安排部署的进展情况每季度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河北品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110/202110000214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