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做好广东特色优势农业品牌(六大水果品类)宣传推介及品牌运营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依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厅拟公开组织申报并遴选1家受托机构。
工作有关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征集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月15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于10月15日前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同时须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由申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15日17:30前送至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大院2号楼11楼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联系电话:020-372898281,电子邮箱:gdsnynctkjc@163.com)。
省农业农村厅将在项目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委托研究单位名单,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布,同时以邮件形式向各承担单位发送通知。
附件:1.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有关要求
2.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
项目监督和绩效评价有关要求
(一)工作内容与费用计划
开展《广东特色优势农业品牌(六大水果品类)宣传推介及品牌运营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时间预计为2021年10月-2022年3月,费用不超过35万元。
(二)具体内容
1.项目实施监督。对主流媒体品牌策划宣传、国际品牌策划与宣传、数字化品牌策划营销推广、重点销区市场品牌策划与营销推广、飞机高铁地铁等标志性平台宣传、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等主要工作的实施、进度、质量、支出、管理等,采用检查、观察、询问、函证、分析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并出具关联工作报告1份。
2.对广东特色优势农业品牌(六大水果品类)宣传推介及品牌运营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重要任务、重要支出(合计不少于30项)进行全覆盖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估,出具阶段性绩效评估报告1份,并提供咨询服务。
3.广东特色优势农业品牌(六大水果品类)宣传推介及品牌运营项目全部完成后,出具综合专项审计报告1份。
(三)申报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合法登记的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第三方审计资格,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服务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团队成员需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熟悉有关财政规定及项目监督、评估工作。
3.具有开展类似项目的经验(至少1次),并提供案例佐证材料。
4.无不良征信记录,并提供征信佐证材料。
相关附件:
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557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