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时评 > 正文

重庆举办宠物诊疗机构疫病防控及法律法规专项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1-10-12     来源:      作者: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新修订)精神,规范宠物诊疗机构疫病防控工作9月29日,市动物疫控中心举办了宠物诊疗机构疫病防控及法律法规专项培训班(Ⅰ期),市动物疫控中心主任曾政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李昀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讲话,培训班由市动物疫控中心副主任何义刚主持,市宠物诊疗协会会长和副会长、全市19个区县的宠物诊疗机构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共计21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

  开班仪式上,李昀总队长强调了目前政府对宠物诊疗机构的监管作用,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安排,曾政主任要求全市宠物诊疗机构把握人畜共患病防控的重要性,面对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全市宠物诊疗机构应积极发挥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末端发现作用,贯彻落实好人病兽防的精神,认真落实生物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加强对宠物户主生物安全和动物防疫的知识宣传。

  本次培训班由市动物疫控中心曾政研究员、巴南区动物疫控中心徐斌研究员、市动物疫控中心骆璐、黄恒高级兽医师授课。 ??

  曾政研究员围绕重庆市狂犬病及布鲁氏菌病形势及防控,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经历,引经据典地从布鲁氏菌病和狂犬病在全国和重庆市内范围内的流行现状、临床诊断、疫病防控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强调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宠物诊疗机构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人兽共患病联防联控的重要性;

  黄恒高级兽医师从宠物诊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及个体防护方面,详细介绍了宠物与人兽共患病、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实验室个体防护等方面的内容;

  骆璐高级兽医师和徐斌研究员分别就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新修订)进行了宣贯,从两部法律的立法背景、意义和具体内容,通过丰富的案例,解读了宠物诊疗机构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的要求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强调了依法依规进行宠物诊疗活动的重要性。

  

  

  生物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因此本次培训会,就生物安全领域中有关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生物安全法及动物防疫法进行了宣贯,有效的提高我市宠物诊疗机构和人员的生物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意识,进一步深化执业兽医等从业人员个人生物安全防护要求和作为一线防控屏障的宠物诊疗机构的责任,为健全我市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我市疫情网络末端发现能力,加强生物安全意识形成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http://nyncw.cq.gov.cn/zwxx_161/zwdt/202109/t20210930_9779325.html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