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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督察组关于对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督察的反

发布时间:2021-10-12     来源:      作者:    

  京安办通〔2021〕97号

市农业农村局: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督察组关于对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督察的反馈意见》印发你们。

  请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对照市委、市政府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严格履行安全生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举一反三在狠抓问题整改上下功夫。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形成整改情况报告,经工委会研究通过后,报市委、市政府,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严格落实陈吉宁市长 “相关督察信息要公开”的要求,将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督察组反馈意见全文(不含问题清单)发布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整改任务完成后,整改报告按同样方式及途径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督察组关于对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督察的反馈意见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路韬;联系电话:55573528,13701337219)

  附件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督察组

  关于对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督察的反馈意见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1年7月12日至23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二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驻地督察。期间,督察组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与5名局领导和14名局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延伸督察5个局属单位、4个区农业农村部门,随机抽查检查27家企事业单位,查阅各类资料2000余份。在综合分析、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督察反馈意见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首都“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的市情农情,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农业机械行业连续8年无亡人事故。

  (一)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落实《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京办字〔2019〕82号),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2019年以来,共召开9次工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安全生产与“三农”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召开16次局办公会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问题,指导农业行业、系统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21年6月,市委农工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每年以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名义印发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部署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任务。2019年,制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对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察方案》,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督察。联合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京政农函〔2020〕59号),明确了相关部门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对村民用地建房实施全过程监管。

  (二)稳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定农业机械、兽药、饲料、沼气站、畜禽养殖场等9部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将农药、兽药等农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有关内容纳入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成立农业设施检查组,对海淀、通州、顺义、昌平、怀柔等区的10个设施生产基地开展专项检查。主动与12345非紧急救助中心建立联系,开发“农村取暖工单处理助手”手机终端APP,实时转派问题和工单,快速解决农户在取暖季面临的报修、报警等安全问题。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集中排查和消除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年度考评指标,实施一票否决。在农业产业政策、财政补贴等方面建立与安全生产联动制度,督促各区和生产经营主体主动落实安全责任。平谷区农业农村局注重基层探索,印发《北京市平谷区“三农”工作专责专章》,细化明确各部门涉农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近年来,投入12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2020年以来,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对部分农业行业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现状调研,对农药、兽药等90余家企业进行风险评级。申请市级隐患整改资金1520万元,拆除长期停用沼气站、生物质气化站142座。组织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演练观摩会,进一步提升专业处置能力。通过“北京美丽乡村”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170余条相关信息,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结合“进村入户走基层”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千名科技人才进千村入万户”工作,提升农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照2021年安全生产督察工作要点,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以下4个方面问题。

  (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还不健全。2018年11月机构改革后,市级农业农村机构重组、职能重塑。部分同志对并入的农田管理、生态建设等新职能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范畴研究得还不够透彻。有的处室对分管行业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不了解,对潜在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不掌握,所谈及的工作措施内容宽泛、实效性不强。市农业农村局对农业机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其他农业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督察发现,《市委农工委系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试行)》(京农发〔2021〕3号)文件,多个处室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内容出现“提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虑安全生产工作”等文字表述,一定程度反映出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认识还有差距。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饲料监察所现行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所依据的《北京市农业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已失效,目前还未按京农发〔2021〕3号文件要求,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制定的《关于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细则》,简单套用上级文件,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二)安全生产基础仍显薄弱,行业安全管理的手段还不够丰富。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台账不健全。农业农村系统行业广、风险多,目前还未形成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一本账”,数据资源未实现市区共享。安全生产制度执行还不规范。局安委会确定了安全形势分析、隐患排查治理等八项工作制度,但落实质量不高。如,今年以来召开的3次安委会会议,会议内容多是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本系统内部安全维稳等事项,对本部门风险评估、形势分析、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提及较少。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还不系统,干部专业能力不足。市区两级行业管理处(科)室虽然把安全生产纳入业务检查,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能力偏弱。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还比较单一。局限于通过会议部署、文件传达开展工作,缺乏通报约谈、技术支撑、典型引领、样板示范等有效手段,跟踪问效、检查落实还有差距。安办统筹、处室负责、区局落实、上下贯通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制还未有效形成。

  (三)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质量不高,重点行业领域隐患问题较为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动力度不够。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北京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7个方面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但领导小组未对工作进度质量进行定期调度,未对全行业系统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进指导。从延伸督察情况看,有的区局工作部署滞后,方案照搬照转,未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不明确。有的区局隐患排查不深入,2020年检查台账零记录,问题隐患零上账。抽查3家局属事业单位未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部署,从系统数据看,局属事业单位仅上报11条隐患,农业机械、农药兽药、“两气”工程等重点领域未上报隐患。部分行业领域隐患问题突出。督察组抽查27家单位,发现160项隐患问题。其中,抽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8家,存在人员培训不到位、电气设备不防爆、禁忌物品混存等问题66项。抽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4家,存在有限空间辨识不清、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警示标识缺失等问题20项。经询问,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危险化学品和有限空间管理亟待加强。

  (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偏软偏松,执法效能有待提高。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不及时。未将《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第266号令)《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第285号令)纳入权力清单。对本行业系统执法检查工作统筹不到位。未以本局名义印发本系统年度综合执法检查计划,对各区执法人员业务指导有待加强。对农业机械领域行政执法不够深入。抽查2019至2021年市级层面涉及安全生产的29份农业机械行政处罚案卷,均是对个人的处罚,处罚案由多为“农机操作人员未携带操作证件”,对农业机械生产经营组织“建立健全农业机械使用操作安全规章制度、开展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频次偏低、力度偏弱。从抽查区局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来看,这个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农业机械合作组织隐患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农业机械合作社没有建立任何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三、意见和建议

  当前,首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统筹发展与安全,主动防范化解农业行业、农村地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高站位高标准推进农业农村安全发展。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安全生产纳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市委农工委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进一步强化干部的主动作为和担当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担负起行业的监管和管理责任。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明确局内各处室安全生产职责、监管(管理)范围和内容,并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区局制修订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局安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发挥统筹抓总、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重要作用。行业管理处室要扎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将本行业面临的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进展向局安委会办公室通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建立与行业发展相对应的安全生产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实现市区两级数据共享。局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督办考核,以钉钉子精神强化全过程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回音、有着落,落细落实。要强化对系统干部的专业培训,不断探索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方法,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助力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治理。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行业领域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健全农业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目录,对本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进行细致摸排,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难点问题采取通报、约谈、函告、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加强检查指导,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毫不放松地加强有限空间安全防控,充分认清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的严重性,严防盲目施救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同时,也要关注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积极推动将《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第266号令)《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第285号令)纳入执法权力清单。要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加大对本市农业机械合作组织的检查力度,督促农业机械合作社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解决安全意识淡薄、管理粗放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农业机械事故隐患。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员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区局专职安全员作用,使之成为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辅助力量。

  请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要重点研究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具体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整改方案应以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名义印发,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从即日起,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形成整改情况报告,经工委会研究通过后,正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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