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县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扎实推进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9月18日省受污染耕地土壤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海口市组织召开2021年市县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评审会。会议由厅科技教育处一级调研员杨明群主持。
会议邀请了海南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省土壤肥料总站、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7名专家,分别对三亚、儋州、文昌、东方、澄迈、定安、临高、昌江、白沙等9市县编制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会上,专家组在市县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了《方案》中涉及的有关数据资料,经过质询和讨论后,认为《方案》编制基本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措施明确可行,基本符合海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要求。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和修改意见。
评审会后,杨明群一级调研员强调,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审,严格按照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根据评审认定后的《方案》扎实开展工作,为下一阶段安全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
厅科技教育处、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有关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市县农业农村局和第三方机构技术人员以及省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办工作人员共约50人参加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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