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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专班关于采购2021年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价服务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27     来源:      作者: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专班关于采购

  2021年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价

  服务的函

  

  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开展2021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价服务采购工作,以评价出2021年度贵州省十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强度等结果并进行发布,进一步推介宣传我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现邀请各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就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价服务。

  二、服务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高质量完成我省2021年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价服务,评价标准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评价结果需包含品牌价值、品牌强度及品牌建设的相关意见,评价出的结果需同全国性品牌价值评价机构(组织)保持相对一致性,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在全省性相关活动中进行发布宣传,宣传受众不少于10万人次。

  三、时间要求

  2021年9月22日前按要求评价出2021年贵州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结果并通过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20万元。

  五、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经有关机关单位登记、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证书)等相关证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团队,从事过相关平品牌价值评价服务工作。

  (二)比选材料递交时间及地址

  比选材料请于2021年9月18日17:00前通过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形式递交至gznyppjs@163.com,纸质版寄送至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东楼210室,递交资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六、定标方式

  通过审查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材料,综合考虑投标人各方面实力确定中标人,比选结果于当日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合同,公示后产生异议的,另行按程序重新采购。

  七、投标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证书)等相关证件。

  (二)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材料。

  (三)从事过相关服务工作的参考案例等(含新闻报道)。

  (四)提供给采购人参考的其他资料。

  (五)比选报价表(附件)。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专班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代章)

        2021年9月17日

  

  (联系人:冯文武;电话:15285116946;邮箱:gznyppjs@163.com)

  关于采购2021年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价服务的函.pdf

  


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9/t20210917_70458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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