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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组织专家开展全国生态农场评价试点现场评审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13     来源:      作者:    

  8月31日-9月1日,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关于开展生态农场现场评审的通知》要求,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组织现场专家评审组对我省推荐申报全国生态农场的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儋州牧春绿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评审。

  

  

  

  此次评审活动,同时采用线下+线上的形式,来自省农业科学院、省生态总站的专家参加现场评审,来自上海交通大学的专家参加了线上评审。首先,专家们按照《全国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手册》的程序要求,通过对两家公司申报的生态农场基地开展实地勘察、交流问询、查看资料、听取现场陈述以及质询答辩等评审环节,对两家公司目前的生态环境和生产状况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关于生态循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产品多样化等宝贵建议。随后,专家们依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7月发布的《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3667—2020)进行综合评分,认为这两公司产地环境健康、生产过程清洁、资源有效利用、产品绿色生态,达到了生态农场标准,一致同意通过现场评审,并推荐申报全国首批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创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层面一个重要战略思路,我国生态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生态农场作为生态循环农业的主要抓手,其评价技术规范的编制也由农业农村部于去年7月颁布实施。生态农场的建设是以绿色生态为理念,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生态农场”作为一个独立的农业生态系统,将农场里的所有生物相关连,并与环境密切结合,遵循生态平衡理念,在提供优质农产品、发展生态农业的同时,提高资源循环和能量转化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形成良性生态循环系统。因此,生态农场不但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群众高质量需求的现实选择,更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也是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今年大力开展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的3月1日,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联合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国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省生态总站聚焦主业主责,主动担当作为,深入结合“我为农民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组织市县申报并向部生态总站推荐了一批农场主体。经过部生态总站组建的生态农场评价专家委员会的初评,我省推荐的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儋州牧春绿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成功入围初选主体名单。

  此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部生态总站的要求,组织专家根据评审的相关规则,对两家初选主体开展了现场评审,目的是实地核查、优中选优,为后续部生态总站组建的评委会进一步筛选确定试点农场奠定坚实的基础。下一步,省生态总站将深入践行农业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在部生态总站的正确指导下,以生态农场创建为抓手,积极配合开展好我省的生态农场评价试点监测工作,通过三年的跟踪监测,大力推进建设一批自我发展、良性循环、高效运转的标准化生态农场,努力培育一批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主体,示范引领我省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和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ywdt/zwdt/202109/t20210906_3047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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