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机鉴字〔201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的规定,经我站鉴定长春市恩达农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生产的37种产品通过省级推广鉴定,现予核发推广鉴定证书。本批次推广鉴定项目均为2019年4月1日前受理。
特此通报。
附件:吉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9年第三批)
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6月12日
http://agri.jl.gov.cn/xdny/nyjxh/jd/202003/t20200317_6899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