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关系。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坚持物质和精神相统一的全面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一方面,共同富裕立足于物质富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财富的富足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只有经济和物质财富不断积累,才能为精神富裕提供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共同富裕也蕴含着精神富裕。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离不开精神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对质量的要求也更高。实现共同富裕,应该是涵盖各方面的全方位的富裕。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从人的需求方面阐释了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正确把握勤劳致富和创新致富的关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共同富裕作为中国人民千百年来念兹在兹的美好夙愿,其成功实现离不开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和创新劳动。一方面,勤劳致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广大劳动人民艰苦奋斗,坚决摒弃一切“等靠要”等消极思想。另一方面,创新致富能为促进共同富裕注入强大动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前我国部分领域的科学技术水平已经领先于世界,但同时也有多处面临着“卡脖子”的被动局面。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的,必须依靠自主创新实现突破。勤劳致富和创新致富从不同的角度阐释如何促进共同富裕,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勤劳绝不能仅限于重复低端的简单劳动,而创新背后必然凝结着大量的辛勤劳动。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依靠勤劳和创新来不断夯实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
正确把握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必须把握好两者的关系。一方面,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更大的范围、更多的领域使全体人民享受到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也要尊重客观规律,充分考虑我国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防止脱离经济基础与物质限制的不切实际的拔高,避免掉入“高福利陷阱”。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两者辩证统一于发展之中,共同检验着高质量发展的程度和水平,确保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正确把握循序渐进和先行示范的关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循序渐进地推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策措施的制定都必须牢牢立足这一最大实际。而且,我国地域辽阔、人口庞大,各地区资源禀赋、城乡融合程度、劳动力素质不同,必然会有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发展先富起来。因此,循序渐进促进共同富裕是符合生产力发展规律和我国国情的科学论断。同时,促进共同富裕也需要先行示范、重点突破,可选取具备相应条件的地区先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实施作出示范。今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标志着浙江省成为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排头兵”。循序渐进和先行示范,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论,既有利于统筹兼顾,又能做到精准发力,有利于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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