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于8月上旬整体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应化解债务总额14578.33万元,已化解6841.85万元,化解进度46.93%。全市完成债务清零的村数63个,其中负债10万元以下的41个村全部清零,提前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从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抽选精干力量组建业务指导专班、跟踪督查专班,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应城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镇长牵头的化债领导小组,财经所组建工作专班,各村以市扶贫工作队、驻村干部为依托,设立化债工作队,形成“市级指导、乡镇落实、村级实施”的推进机制。同时,乡镇设立村级化债资金专户,封闭运行,除保运转、保应急、保民生及上级专项资金外,村级其它收入原则上全部归并到资金专户,优先用于化解村级债务。
二、细化措施,一债一策。以村为单位,对全市原核定的村级账面债务18388.35万元逐笔清查,根据债务形成的时间、原因、用途、来源等内容,进行分门别类逐笔登记造册。在债权债务清查过程中,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后,由村民代表大会予以审核确认,经张榜公示后上报市化债办备案。通过全面清理确认债权12255.63万元,42951笔;锁定债务15833.28万元,15443笔。市化债办印发了《应城市化解村级债务具体办法》,明确对金融机构债务分年度实施豁免、减免;对单位部门分类落实政策减免;市财政列支3000万元,对化解个人债务按自筹资金40%实施“以奖代补”;对贫困村、经济弱村通过应急资金500万予以倾斜化解。目前,全市化解金融机构债务2982.08万元,单位部门债务3231.89万元,个人债务627.88万元。
三、健全台账,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全面推行公示公开,做到村民认可、债权人认可。空虚债务核减、落实政策减免化解的需要提供请示报告、核减报告、会议记录、债务明细;自筹资金化解的需要提供银行进帐单;其它方式化解(对冲、化转、协商分期偿还)的需要提供债权人签字认可承诺书。归档“一村一方案”、“一债一策”资料;完善纠纷调处记录,做到“一事一表”、“一问题一调解”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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