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相关预算安排计划的通知》(粤财农〔2021〕12号),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审议通过了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项目资金(第2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余露,联系电话:020-87584367)
附件: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项目资金(第2批)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0日
相关附件: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省级项目资金(第2批)安排计划表.doc
相关附件:
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493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