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依据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及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的动态调整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制订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根据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现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予以公布。
附件: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9日
附件1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2021年度肥料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 农业农村部门 | 企业肥料备案情况检查;备案产品质量检查;备案产品标签标识检查。 | 省内备案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生产企业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省肥料备案企业约80家,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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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
2 | 2021年度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 农业农村部门 |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检查。 | 各级发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省级发证企业62家,各地按照本级发证情况确定基数,抽查比例统一按照10%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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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
3 | 2021年度饲料、饲料添加剂部门联合抽查 | 农业农村部门 | 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检验化验仪器情况检查;各类管理文件和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产品标签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省省级发证企业361家,按照4%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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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
4 | 2021年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部门联合抽查 | 农业农村部门 | 企业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标识检查等。 | 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 14家,按照100%比例检查。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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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
5 | 2021年度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部门联合抽查 | 农业农村部门 | 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资质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物种情况检查;物种系谱、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档案检查;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和年度审验情况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和技术检查。 | 持有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的单位(个人)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 全省168家(人),按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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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附件2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 方式 | 抽查主体 (层级) | 抽查 对象 | 抽查基数和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企业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标识检查等。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 省级发证企业 | 14家,按照100%比例检查。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 |
2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检测。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 省级发证企业 | 62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 |
3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标识检查、广告宣传等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 省级发证企业 | 74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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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监督检查 | 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检验化验仪器和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情况检查;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和各类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产品标签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 361家,按照4%比例抽查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 |
5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 调运检疫、国外引种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 | 省级办理行政审批的企业 | 25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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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蚕种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 省级发证企业 | 9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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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肥料登记证检查,产品质量检查,产品标签标识检查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 省内登记的有机肥料生产企业 | 约80家,抽查比例 100%(重点检查)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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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肥料备案情况检查,备案产品质量检查,备案产品标签标识检查 | 省内备案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生产企业 | 约80家,抽查比例 20%(一般检查)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 | |||||
8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兽药生产监督检查 | 生产企业的厂房、车间、仓库、检测仪器和生产设备、企业法人、负责人和生产人员的情况检查;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和各类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及兽药标签说明书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全省兽药生产企业 | 42家,按照10%比例抽查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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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农药经营监督检查 | 企业经营资质检查;经营台账检查;经营范围、标签检查;经营产品质量检测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 省级发证企业 | 624家,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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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农药生产监督检查 | 企业生产资质检查;生产安全检查;生产档案检查;生产范围、标签检查;产品质量检测。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省级发证企业 | 86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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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督检查 | 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资质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物种情况检查;物种系谱、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档案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和年度审验情况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和技术检查。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 持有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的单位(个人) | 168家单位(个人),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 |
12 | 2021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 | 生产者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情况;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 | 共665张证书,按3%比例随机抽取 |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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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843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