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2     来源:      作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依据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及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的动态调整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制订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根据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现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予以公布。

   

  附件:1.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9日

  附件1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2021年度肥料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企业肥料备案情况检查;备案产品质量检查;备案产品标签标识检查。

  省内备案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生产企业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全省肥料备案企业约80家,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

  2021年度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检查。

  各级发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省级发证企业62家,各地按照本级发证情况确定基数,抽查比例统一按照10%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3

  2021年度饲料、饲料添加剂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检验化验仪器情况检查;各类管理文件和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产品标签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全省省级发证企业361家,按照4%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市场监管部门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4

  2021年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企业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标识检查等。

  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14家,按照100%比例检查。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5

  2021年度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资质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物种情况检查;物种系谱、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档案检查;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和年度审验情况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和技术检查。

  持有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的单位(个人)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全省168家(人),按10%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市场监管部门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附件2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

  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企业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标识检查等。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省级发证企业

  14家,按照100%比例检查。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

  2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检测。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省级发证企业

  62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

  3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标识检查、广告宣传等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省级发证企业

  74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4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监督检查

  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检验化验仪器和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情况检查;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和各类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产品标签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361家,按照4%比例抽查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

  5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调运检疫、国外引种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

  省级办理行政审批的企业

  25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6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蚕种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省级发证企业

  9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7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肥料登记证检查,产品质量检查,产品标签标识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省内登记的有机肥料生产企业

  约80家,抽查比例 100%(重点检查)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企业肥料备案情况检查,备案产品质量检查,备案产品标签标识检查

  省内备案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生产企业

  约80家,抽查比例 20%(一般检查)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

  8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兽药生产监督检查

  生产企业的厂房、车间、仓库、检测仪器和生产设备、企业法人、负责人和生产人员的情况检查;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和各类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及兽药标签说明书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全省兽药生产企业

  42家,按照10%比例抽查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9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农药经营监督检查

  企业经营资质检查;经营台账检查;经营范围、标签检查;经营产品质量检测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省级发证企业

  624家,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10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农药生产监督检查

  企业生产资质检查;生产安全检查;生产档案检查;生产范围、标签检查;产品质量检测。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省级发证企业

  86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11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督检查

  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资质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物种情况检查;物种系谱、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档案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和年度审验情况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和技术检查。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市、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持有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的单位(个人)

  168家单位(个人),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

  12

  2021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

  生产者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情况;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省级统一组织发起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

  共665张证书,按3%比例随机抽取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843031.html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