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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前景广阔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      作者:    

  在第二届进博会食品及农产品展区,一名工作人员展示来自爱沙尼亚的啤酒。 新华社记者 才扬 摄

  中东欧国家大部分是农业国,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合作源远流长。近年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农产品贸易、科技、投资等领域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合作是“17+1合作”框架下最早确立的机制之一。2020年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多元合作年”主题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形式,开展“中国-中东欧国家特色农产品云上博览会”。随着中国与欧盟在贸易投资领域达成的各项协定落地实施,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将迎来更广阔的前景。近日,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专访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副研究员、博士于敏和助理研究员、博士龙盾,就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前景进行了探讨。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机遇较好

  两位专家指出,尽管面临内外部各种挑战与压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贸易及投资合作仍在区位优势、合作机制和外部环境方面拥有较好发展优势与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7+1合作”机制逐步完善,合作向专业性和精细化发展。近年来,“17+1农业合作”机制逐渐成熟,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部长会议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已召开14届,成为“17+1合作”重要品牌活动,是双方开展农业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纽带。《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宣布2020年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多元合作年”,这为进一步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带来新契机。

  除了农业,各种专业性平台陆续落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专业性平台(含在建)已经有37个,涉及旅游、高校、投资促进、农业、技术转移、智库、基础设施、物流、林业、卫生、能源、海事、中小企业、文化、银行和环保等领域,这些专业性和精细化的运营平台,为推进农业合作项目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央和地方合作“双轮驱动”,激发地方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采取中央和地方的“双轮驱动”,多个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中东欧国家合作,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地方合作也步入最活跃时期。为了推动地方企业“走出去”步伐,实现更高程度的国际化并提升地方知名度和开放水平,浙江、辽宁、山东、河北等省份出台了参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方案并开展了具体活动,宁波、天津、北京、厦门、深圳、上海、杭州、成都、大连、郑州10个城市与中东欧合作水平居前列,成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领跑者和重要参与者。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共结成173对友好城市,遍布当时除爱沙尼亚外的其他15国(不包括希腊)。

  互联互通基础设施迅速改善,为农产品贸易提供更多便利条件。中东欧国家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的重点区域,近年来,大型投资项目纷纷落地中东欧国家,如“中欧陆海快线”、中远海运比雷埃夫斯港项目、匈塞铁路、黑山南北高速公路、中欧班列、波黑斯塔纳里火电站项目、北马其顿科佳水电站项目。大型基建项目不仅为农产品贸易开辟了新的便捷路线,更降低了成本、减少了风险。以中欧班列为例,中欧班列已成稳定国际供应链的重要支撑。铁路比空运便宜,比海运速度快,人员接触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小,适合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等中国与中东欧贸易量比较大,但单品价格不高且对运输条件有一定要求的货物。这些通道的运营以及冷链物流运输的增加,为推进中东欧农产品贸易奠定了基础。

  中欧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将为双方农产品贸易带来机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已于2020年9月正式签署,第一批知名地理标志产品100个。该协定是中国对外签订的第一个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协定,不仅农产品品牌可以获得高水平保护,还能利用对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有利于相关产品开拓市场。协定将会提供高水平待遇,有利于中国相关产品获得消费者认可,进一步推动产品对欧出口,可以为有效阻止地理标志产品假冒以及伪造提供法律保障。该协定是中欧之间的首个重大贸易协定,将会进一步促进双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发展,扩大中欧贸易规模,巩固中欧全面战略经贸基础。

  中欧投资协定签署将为双方贸易投资提供更多便利条件。中欧投资协定文本于2020年底完成,协定将为中欧双方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中欧投资协定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作出了开放的承诺,欧方也在协定中对中方承诺了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双方保证相互投资获得保护,尊重知识产权,确保补贴透明性,确保投资环境和监管程序清晰、公平和透明,改善劳工标准,支持可持续发展。中欧投资协定对中欧全面的经贸关系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中东欧国家有12个是欧盟成员国,地理位置居于欧亚大陆交界处,交通便利,是中国很多企业作为进入欧盟市场跳板的投资目标国和试水区,中欧投资协定的签署将为双方农业投资带来便利。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未来的农业合作方向

  两位专家认为,中国-中东欧国家未来的农业合作呈现出合作主体、合作产品、合作方式、交流方式更加多元化的特点,并且在农业全链条集中突出科技支撑的作用。

  合作主体更加多元。随着中国-中东欧国家全方位、多领域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地方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未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将会更加兼顾大国和小国的诉求和利益。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大国、重点产业仍将发挥更大带动作用,进一步带动小国、小众农产品的贸易和投资合作。在国别合作方面,波兰、捷克、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农业投资基础好、贸易量大、合作机制完善的国家合作潜力较大,将进一步深化既有合作并拓展合作空间。在合作产品方面,畜产品、乳制品等我国存在缺口、能够满足多样化高质量消费需求以及葡萄酒等中东欧有优势特色的产品市场需求与潜力较大。随着《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中欧投资协定》等签署实施,将为中国-中东欧农产品贸易提供更多便利,实现规模效益,推动合作主体多元。

  合作方式更加多元。随着信息化、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互联互通的逐步推进,中国与中东欧17国将进一步促进了解,加深交流。除了传统农产品贸易和投资外,服务贸易、乡村旅游等合作方式将成为未来非常具有潜力的领域。在信息方面,我国还可以对17国进行更精准定位、精细分类,深入分析每个国家的区位优势、市场优势、资源优势以及合作诉求,深入挖掘和重点打造每个国家最具特色的优质农产品。

  交流方式更加多元。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政治、社会文化的交流互访将更加频繁,有更多青年农民、政府官员、研究人员和企业家代表参与互访交流,通过培训、旅游、科技交流、互访等形式,交流农产品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农产品加工技术、有机农业生产管理经验,开展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媒体宣传等,促进双方更加了解,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推向更高层次。

  科技支撑作用更强。未来农业科技合作对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农业深化合作将发挥更大作用。中波、中匈、中塞农业科技合作中心在动物疫病防控、有机农业、食品加工技术、农业机械等领域引领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通过技术合作带动兽药、疫苗等产能“走出去”,推动技术与产业有效结合。


http://agri.jl.gov.cn/xwfb/xyyw/gjyw/202103/t20210323_7974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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