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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9     来源:      作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21〕9号)精神,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打造乡村产业全产业链,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现就做好全区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政策任务资金,聚焦主导产业,整体衔接推进,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加快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21年,在对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延续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00个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乡村产业形态更高级、布局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通过优化整合实施,切实提高政策项目的影响力、带动力,将其打造成为推动农业产业振兴的标杆项目、核心抓手。

  二、建设内容

  各地应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明确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先顺序,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区地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培育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立足县域,以规模种养为基础,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集聚现代要素和经营主体,加快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创新科技集成和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打造引领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引擎”。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要立足全区,聚焦一个优势特色品种并突出重点县市,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转变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散”转变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打造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经济带。

  (三)农业产业强镇。要立足乡镇,发挥乡镇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作用,聚焦一个农业主导产业,推动产城融合、产村融合发展,打造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融合综合体。

  三、申报条件

  各地要围绕《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自治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20-2025年)》《自治区贯彻<关于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主导产业优势突出、产业基础条件较好、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辐射带动受益面较广、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政策支持措施有力的原则,精心谋划做好项目设计和申报工作。鼓励各地申报以粮食、肉牛和种业为主导产业的项目。

  (一)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相关要求执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应布局在县域内,区域范围涉及2个及以上乡镇,不得整县或跨县创建。

  (二)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7号)相关要求执行。所选产业应是自治区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已列入自治区“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优先支持范围,产业必须跨地(州、市),种(养)规模大,有较强的加工转化能力,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申报农业产业强镇。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5号)相关要求执行。主导产业应明确为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1亿元(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条件)。每个县年度推荐农业产业强镇不超过1个,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不得列入推荐范围。

  项目所选产业应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按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大类申报。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自治区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四、指标分配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通知要求,请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以地州市为单位按照申请创建条件,推荐3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超数不受理),其中:2个基础性指标,1个政策性指标。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拟安排新疆申报指标3个,自治区不对各地限制申报指标。申报实施集群建设的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原则上需符合以下要求:自治区高度重视和支持的优势产业,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的文件为依据;已初步形成集中连片发展格局;产业经营主体活跃,有多家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较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

  (三)农业产业强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拟安排新疆申报指标8个,自治区不对各地限制申报指标。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主导产业基础良好、融合发展初见成效、产业布局科学合理、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的乡镇申报农业产业强镇。

  五、评审方式

  各地应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自治区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择优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推荐。对纳入竞争遴选的项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采取公开答辩等方式,择优纳入批准建设名单。

  六、资金支持

  对批准创建或建设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分年分类给予奖补支持。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竞争遴选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原则上每个奖补资金总额1亿元,创建、中期评估和认定分别按0.3亿元、0.3亿元、0.4亿元安排。通过书面审查的项目,产业园原则上每个奖补0.7亿元,创建和认定分别支持0.3亿元、0.4亿元。奖补资金主要支持规模化种养基础设施、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通过竞争遴选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原则上每个奖补资金总额2亿元,按照1亿元、0.5亿元、0.5亿元分三年安排。通过书面审查的项目中,对单独安排指标的肉牛产业集群,奖补金额和方式与竞争遴选项目一致;其余集群原则上每个奖补资金总额1.5亿元,按照0.5亿元、0.5亿元、0.5亿元分三年安排。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新基建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三)农业产业强镇。采取批准建设时补助300万元、通过认定再奖补700万元的方式,进一步调动地方主动作为、加大投入的积极性,提升建设效果。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原料基地、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

  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中央财政集中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奖补资金不能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大量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交叉重复。涉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原则上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积不超过20%。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地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抓紧组织骨干力量进行申报,加强工作指导,高质量完成申报任务。凡是不符合《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自治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20-2025年)》《自治区贯彻<关于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的,不予推荐。

  (二)全力做好项目建设方案编制。认真填报《2021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按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模版)》《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模板)》,规范编制建设方案,建立项目申报工作协调机制,申报项目要与“十四五”有关规划衔接,要与地、县市协调联动。此次报送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为初步方案,待自治区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后,再另行通知组织编制整体申报方案。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地于3月12日11:00前以地州市为单位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正式文件(分别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各1套,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各2套,并附电子文档光盘,同步发送邮件至xjxccy2021@163.com),超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函(主要包括总体思路、规划布局、建设任务、资金筹措、组织领导等情况,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应明确书面审查或竞争遴选项目类别),并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分项申报材料纸质版及汇报用PPT电子版。不申报的地州市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

  八、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计划财务处 施向前    0991-2808966 13999192974

  发展规划处 王霄煜    0991-2884675 15099351790

  乡村产业发展处邓康处 0991-2858206 18999170697

  (二)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处洪涛       0991-2359306,13999833378

   

  附件:1.2021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新农计〔2021〕39号 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2.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模板)

  3.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模板)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3月10日


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07/b7469e4303cd4348ad02b5e886f6ee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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